申請材料包括紙質材料與電子文件兩部分
(一)紙質材料
1. 《廣東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申請表》。
2. 申請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 反映企業申報的產品及其核心技術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國科發火〔2016〕32號文)規定的范圍,或產品屬于《中國高新技術產品目錄(2006年)》、《中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目錄(2006年)》、《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2017年版)》范圍的200-300字說明。
4. 反映知識產權的材料: 知識產權權屬人應為申請企業。要有效期內知識產權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書及繳費收據;通過轉讓、受贈、并購取得的知識產權需提供相關主管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等材料。若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只能由一個權屬人在申請時使用,并需提供其他權屬人同意該企業使用本知識產權申報高新技術產品的聲明,所有權屬人需加蓋公章。按有關部門劃分的Ⅱ類評價知識產權在申請高新技術產品時,作為申報產品佐證材料僅限使用一次。
申報企業使用軟件著作權作為佐證材料,須同時提供證書及軟件運行截圖。
5. 反映產品的證明材料:銷售發票、近三年經政府部門授權的檢測報告、生產許可、產品出口合同、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其中一項或以上,并附上申報產品的圖片。證明材料名稱需與申報產品名稱基本相符,名稱差異較大的要作說明。
6. 產品及其生產過程涉及對環境造成較大影響的,需要提供環境保護部門的檢測報告或已整改并經批準等相關文件。
7. 反映企業創新能力:研發機構設置及主要設備(提供圖片),承擔政府科技項目立項證書。
8. 產品市場前景預測分析報告:從產品技術水平、產品市場占有率分析、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符合可持續發展等方面敘述。
9. 反映產品技術水平的材料:科技成果鑒定、產品獲獎證書。
10. 企業上年度資產負債表、企業上年度損益表、企業上年度現金流量表。
11. 其他證明材料
其中2~6為必須提供的佐證材料;7~11的附件材料,企業視實際情況提供。
每個產品紙質材料需獨立膠裝成冊,并在封面上標注“產品名稱”、“申報單位名稱”、“企業所在地級市”、“申報技術領域(《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
(二)電子文件
申報單位電子文件包括《申請表》和《申報單位匯總表》。
1.《申請表》用于申報產品的填寫,每一件產品填寫一份《申報表》。
2.《申報單位匯總表》要求將本單位申報的所有產品按要求匯總(申報數量為單項也需填寫)。
3.電子文件只需提供Word格式的《申請表》和Excel格式的《申報單位匯總表》,附件材料不錄入電子文件。每一個申報單位將電子文件打包在一個文件夾并以“XX單位 高新產品申報材料”命名,發送到所在地級以上市高新技術產品申報聯系人郵箱。
4.電子文件及申報的紙質材料名稱必須一致,否則無法進入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