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程型行業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要素條件
1、生產管理層建立企業資源計劃管理系統(ERP)、供應鏈管理系統(SCM)、客戶管理系統(CRM)、倉儲管理系統(WMS),或具備相當功能的信息化管理系統和模塊。
2、計劃執行層建立制造執行系統(MES)和先進排產計劃系統(APS),或具備相應功能的信息化管理系統和模塊。
3、生產控制層采用自動化生產線,建立過程控制系統(PCS),配置數據采集系統,建立實時數據平臺,生產工藝數據自動數采率90%以上, 工廠自控投用率90%以上, 關鍵生產環節實現基于模型的先進控制和在線優化。
4、 各信息化管理系統集成,實時數據平臺與過程控制、生產管理系統實現互通集成,過程控制系統(PCS)和制造執行系統(MES)集成。
5、建立可供模擬仿真的數字化模型,具備數字化仿真模擬能力;建立涵蓋各層面數據信息的企業核心數據庫;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機制。
二、離散型行業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要素條件
1、 生產管理層建立企業資源計劃管理系統(ERP)、供應鏈管理系統(SCM)、客戶管理系統(CRM)、倉儲管理系統(WMS),或具備相當功能的信息化管理系統和模塊;實現了產品全壽命周期管理(PLM)。
2、 計劃執行層建立制造執行系統(MES)和先進排產計劃系統(APS),或具備相同功能的信息化管理系統和模塊。
3、 生產控制層采用自動化、柔性化、智能化加工裝配設備或生產線;配置數據采集系統,建立實時數據平臺,能充分采集制造進度、現場操作、質量檢驗、設備狀態等生產現場信息;采用了倉儲物流信息化系統。
4、 各信息化管理系統集成,實時數據平臺與生產管理系統實現互通集成;建立車間級的工業通信網絡,系統、裝備、零部件以及人員之間實現信息互聯互通和有效集成。
5、 采用三維計算機輔助設計(CAD)、計算機輔助工程(CAE)、計算機輔助工藝規劃(CAPP)、計算機輔助制造(CAM)、設計和工藝路線仿真等工具,實現數字化設計生產能力;建立涵蓋各層面數據信息的企業核心數據庫;建立了信息安全保障機制。
三、智能制造裝備試點示范項目要素條件
1 、具有網絡通信功能,提供標準開放的數據接口,能夠實現與制造商、用戶之間的數據傳送。
2 、能夠感知裝備自身、作業對象和作業工況的狀態。
3、 能夠根據自感知信息以及作業要求調整和優化工作狀態。
4 、具備一定的故障自診斷能力,能夠識別、定位甚至隔離故障。
5 、能夠提供運行數據或用戶使用習慣數據,支撐制造商、用戶進行數據分析與挖掘,實現創新性應用。
四、智能產品制造試點示范項目要素條件
1、 實現基于互聯網的產品與用戶、產品與產品、產品與制造商、產品與服務商之間的信息互通。
2 、能夠感知產品自身的狀態和使用環境情況。
3 、能夠根據自感知信息調節工作狀態。
4 、能夠提供運行數據或用戶使用習慣數據,支撐制造商、用戶進行數據分析與挖掘,實現創新性應用。
5 、具有遠程升級等在線服務功能;產品通過集成智能化的軟硬件平臺,能夠支持大量應用程序。
五、智能服務和管理試點示范項目要素條件
(一)智能服務
1 、建立云服務平臺,具有多通道并行接入能力,對裝備(產品)運行數據與用戶使用習慣數據進行采集,并建模分析。
2、 以云服務平臺和軟件應用為創新載體,為用戶提供在線監測、遠程升級、故障預測與診斷、健康狀態評價等增值服務。
3、 應用大數據分析、移動互聯網等技術,自動生成產品運行與應用狀態報告,并推送至用戶端。
(二)物流管理
1 、建設基于網絡的物流信息系統,配置自動化、柔性化和網絡化的物流設施和設備。
2 、采用電子單證、無線射頻識別(RFID)等物聯網技術,具備物品流動的定位、跟蹤、控制等功能。
3 、實現信息鏈暢通,多種運輸方式高效聯動,全程透明可視化、可追溯管理,可提供安全性、快捷性、環境可控性等定制化增值服務。
(三)能源管理
1、 建立能源綜合監測信息系統,能夠實現對主要能源消耗、重點耗能設備的實時可視化管理。
2、 建立生產與能耗預測模型,通過智能調度和系統優化,實現全流程生產與能耗的協同。
3、 建立能源供給、調配、轉換、使用等重點環節的節能優化模型。
六、智能制造新業態和新模式試點示范項目要素條件
(一)個性化定制
1 、建立基于網絡的開放式個性化定制平臺,具備與用戶深度交互功能,定制要素具有引導性和有效性。
2 、利用大數據技術對用戶的碎片化、個性化需求數據進行分析和挖掘,建立個性化產品數據庫,可快速生成產品定制方案。
3 、企業的設計、生產、供應鏈管理、服務體系與個性化定制需求相匹。
(二)協同開發/云制造
1 、建設制造需求和制造資源高度優化的網絡平臺,實現產業鏈不同環節企業間資源、信息共享。
2 、采用并行工程,實現產品異地的設計、研發、測試、人力等資源的有效統籌與協同。
3 、針對制造需求和社會化制造資源開展動態分析,實現企業內制造資源的彈性配置,企業間網絡化協同制造。
(三)電子商務
1 、建設電子商務網絡平臺,并與企業的資源計劃管理系統(ERP)、客戶管理系統(CRM)和供應商管理系統(SRM)集成。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中通過電子商務實現的銷售收入比重不低于20%。
2 、采用大數據技術,對銷售數據、消費者行為數據等進行分析;實現對產品原料、加工、流通、售后服務等環節的數據進行采集、分析。
3 、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應在客戶服務、數據管理、金融服務、安全保障、物流管理、供應鏈協同等方面提供專業化服務。